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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1年第一季合并财务报告经签证会计师出具 继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之无保留意见核阅报告

序号

5

发言日期

2022-05-05

发言时间

18:09:08

发言人

林逸洲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发言人电话

(03)579-5222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1年第一季合并财务报告经签证会计师出具 继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之无保留意见核阅报告

符合条款

第 30款

事实发生日

2022-05-05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1/05/05
2.会计师查核意见全文:
合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鉴:
前言
合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国111年3月31日之合并资产负债表, 暨民国1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合并综合损益表、合并权益变动表及合并现金 流量表,以及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汇总),业经本会计师核阅  竣事。依证券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准则及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并发布生 效之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期中财务报导」编制允当表达之合并财务报告系管 理阶层之责任,本会计师之责任系依据核阅结果对合并财务报告作成结论。
范围
本会计师系依照审计准则公报第65号「财务报表之核阅」执行核阅工作。 核阅合并财务报表时所执行之程序包括查询(主要向负责财务与会计事务之人 员查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阅程序。核阅工作之范围明显小於查核工作之 范围,因此本会计师可能无法察觉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认之重大事项,故无 法表示查核意见。
其他事项
合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国110年第1季之合并财务报表系由其他 会计师核阅,并於民国110年5月3日出具保留结论之核阅报告,主系因采用权益法 投资之被投资公司同期间未经会计师核阅,备供参考。
结论
依本会计师核阅结果,并未发现上开合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证 券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准则及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并发布生效之国际会计 准则第34号「期中财务报导」编制,致无法允当表达合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民国111年3月31日之合并财务状况,暨民国1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合并 财务绩效及合并现金流量之情事。
继续经营有关之重大不确定性
合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民国111年3月31日止之待弥补亏损计 762,441仟元,已超过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合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阶层所采行  之改善财务及降低亏损对策,请参阅合并财务报告附注三十一(二)之说明,惟该等 情况显示合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继续经营能力仍存有重大不确定性。
本会计师未因此修正核阅结论。
强调事项
本公司对前总经理及三家供应商提起违反证?交易法特别背信罪附带损害赔偿 诉讼,本公司虽与主要股东多春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暨债权让与契约 书」及相关增补协议,将其相关债权依诉讼进度取得之赔偿款及已受清偿金额之余 额,就多春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贷与本公司范围内,让与多春国际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多春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还款协议,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二十六 (二)及三十一(三),本会计师并未因此修正核阅结论。
3.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联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4.签证会计师姓名及核准签证文号1:
签证会计师:詹定勋
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核准文号:金管证审字第1000021827号
5.签证会计师姓名及核准签证文号2:
签证会计师:邱云超
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核准文号:金管证审字第1080334034号
6.会计师查核(核阅)报告日:111/05/05
7.因应措施:无。
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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