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3 |
发言日期 |
2020-04-01 |
发言时间 |
20:05:30 |
发言人 |
林逸洲 |
发言人职称 |
协理 |
发言人电话 |
(03)579-5222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上柜有价证券列为变更交易方法(并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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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款 |
第 1款 |
事实发生日 |
2020-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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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柜买中心公告处置之日期:109/04/01 2.柜买中心公告处置引用之业务规则条款及发生缘由:依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有价证券 业务规则第12条第1项第1款规定之情事,其上柜有价证券经列为变更交易方法在案, 嗣查本公司依证券交易法第36条规定公告申报之最近期财务报告显示,会计师出具 继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之查核报告,核有业务规则第12条第1项第3款规定之 情事,爰将本公司上柜有价证券并案列为变更交易方法。 3.处理结果(请输入"变更交易方法″、"停止买卖″或"终止上柜″):变更交易方法 4.股票开始(并案)变更交易方法/停止买卖/终止上柜之日期:109/04/07 5.因应措施:无 6.其他应叙明事项:依法公告。 7.(风险警示)倘上柜有价证券经予以停止买卖连续满六个月仍未恢复其 有价证券之买卖者,有价证券将有终止上柜之虞,提醒投资人审慎注意 投资风险: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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