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 |
发言日期 |
2015-06-11 |
发言时间 |
14:27:32 |
发言人 |
林逸洲 |
发言人职称 |
协理 |
发言人电话 |
(03)579-5222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一○四年股东常会重要决议事项 |
||||
符合条款 |
第 18款 |
事实发生日 |
2015-06-11 |
||
说明 |
1.股东常会日期:104/06/11 2.重要决议事项: (1)通过承认本公司一○三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 (2)通过承认本公司一○三年度亏损拨补案。 (3)通过本公司拟以私募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案。 (4)通过修订本公司之「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案。 (5)通过修订本公司之「股东会议事规则」案。 (6)完成本公司补选董事案。 3.年度财务报告是否经股东会承认:是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