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 |
发言日期 |
2017-01-23 |
发言时间 |
17:04:08 |
发言人 |
林逸洲 |
发言人职称 |
协理 |
发言人电话 |
(03)579-5222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处分不动产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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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款 |
第 20款 |
事实发生日 |
2017-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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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 建物门牌及建号: 新竹市园区二路11号4楼(新竹市科学段三小段)建号:0008-000 2.事实发生日:106/1/23~106/1/23 3.交易单位数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建物面积:1,632.94平方公尺(493.96坪) 交易总金额:新台币23,500仟元 4.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对人:盟立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与公司之关系:无。 5.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不适用 6.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不适用 7.预计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资产者不适用)(递延者应列表说明认列情形): 预计处分利益金额约新台币 6,260仟元。 8.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依双方签订之不动产买卖契约书付款。 9.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如招标、比价或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双方议价。 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参考市场行情及专业估价报告决策单位:董事会。 10.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专业估价者事务所:黄小娟不动产估价师事务所估价金额:新台币26,130,484元整 11.专业估价师姓名:黄小娟 12.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 99(竹县)估字第000003号 13.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 15.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不适用 16.与交易金额比较有重大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不适用 17.经纪人及经纪费用:不适用 18.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为使资产有效运用及提升财务规划效益 19.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无 20.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21.董事会通过日期: 1.民国106 年1月23 日 22.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2.不适用,未设置审计委员会 23.本次交易系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否 24.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十五条规定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25.依前项评估之价格较交易价格为低者,依同准则第十六条规 定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26.其他叙明事项: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