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3 |
发言日期 |
2023-06-15 |
发言时间 |
16:26:37 |
发言人 |
林逸洲 |
发言人职称 |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
(03)579-5222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东常会通过解除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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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款 |
第 21款 |
事实发生日 |
2023-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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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股东会决议日:112/06/15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 董事:多春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柯拔希 董事:多春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柯喜仙 董事:多春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逸洲 董事:天品联合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潘绮霓 独立董事:王俊雄 独立董事:黄劲尧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许可从事属於本公司营业范围内之行为 ,同意解除该董事及其代表人竞业禁止之限制。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担任本公司董事之职务期间。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经票决后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不适用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不适用 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