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 |
发言日期 |
2023-04-06 |
发言时间 |
18:22:30 |
发言人 |
林逸洲 |
发言人职称 |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
(03)579-5222 |
主旨 |
依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有价证券业务规则公告本公司股票 仍继续维持变更交易方法但取消分盘方式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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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款 |
第 1款 |
事实发生日 |
2023-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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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柜买中心公告处置之日期:112/04/06 2.柜买中心公告处置引用之业务规则条款及发生缘由: 本公司前因公告并申报111年第3季财务报告显示净值已低於所列示股本二分之ㄧ 及十分之三,且经会计师出具继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之核阅报告, 暨因本公司上柜普通股股数未达其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之25%且未达500万股, 故采预收款券及分盘方式交易。本次公告并申报111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师未出具 继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之查核报告,且其净值已不低於所列示股本二分之ㄧ 及十分之三,惟净值未较前期增加,并尚有前揭上柜普通股股数未达规定标准之事由 ,依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有价证券业务规则第12条第1项第1款、第15款、同条第4项 第1款及同条第7项规定,证券经纪商於接受委托买卖本公司有价证券时, 应继续先收足款券始得办理买卖申报,但自112年4月10日起,取消本公司有价证券 采每30分钟撮合1次之分盘方式交易。 3.处理结果(请输入"变更交易方法″、"停止买卖″或"终止上柜″): 变更交易方法(取消分盘方式) 4.股票开始(并案)变更交易方法/停止买卖/终止上柜之日期:112/04/10 5.因应措施:无 6.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7.(风险警示)倘上柜有价证券经予以停止买卖连续满六个月仍未恢复其 有价证券之买卖者,有价证券将有终止上柜之虞,提醒投资人审慎注意 投资风险:不适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