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7 |
發言日期 |
2023-03-24 |
發言時間 |
19:55:53 |
發言人 |
林逸洲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579-5222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1年股東會通過私募現金增資 發行普通股,屆期不予辦理。 |
||||
符合條款 |
第 16款 |
事實發生日 |
2023-03-24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2/03/24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NA 3.追補發行日期:NA 4.變動原因: 本公司111年06月16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惟一年期限將屆滿,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不予辦理私募事宜。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