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6 |
發言日期 |
2022-05-05 |
發言時間 |
18:16:08 |
發言人 |
林逸洲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579-5222 |
主旨 |
本公司一一○年度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屆期不予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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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16款 |
事實發生日 |
2022-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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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1/05/05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110/08/05 3.追補發行日期:NA 4.變動原因: 本公司110年08月0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惟一年期限將屆滿,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不予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事宜。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