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2021-09-28 |
發言時間 |
17:38:46 |
發言人 |
林逸洲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579-5222 |
主旨 |
本公司與新加坡商美國國際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 分公司間返還不當得利事件訴訟中和解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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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2款 |
事實發生日 |
2021-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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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合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度重訴字第29號 4.事實發生日:110/09/2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與新加坡商美國國際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下稱國際產物保險公司) 間返還不當得利事件(台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重訴字第29號)訴訟中和解成立, 本公司分期給付國際產物保險公司共計新台幣伍佰伍拾萬元正,國際產物保險公司 其餘請求拋棄。 6.處理過程:訴訟中和解。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已依會計原則評估入帳,並於109年度個體/合併財務報告及110年第一季及第二季 合併報告中進行揭露故經評估和解協議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